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司编号:临 2024-05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考虑,经招标程序
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24 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
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
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2024 年 10 月 8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 5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3 人,从业
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1)基本信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2023 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人数共 101 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共 540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对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获准赴港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中,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机关处理处罚的情形。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郭静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郭静女士自2024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宇亭,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季宇亭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季宇亭先生自 2024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绍文,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1 年加入德勤香港。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任绍文先生近三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任绍文先生自 2024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弘,2004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林弘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4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林弘先生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林弘先生自 2024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通过邀请招标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 1,0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5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0 万元降低5%。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截至上年度已为公司提供 3 年审计服务,2023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
考虑,经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德勤香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启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选聘工作的议案》,审议选聘方式和选聘流程,审议公开招标文件,从商务、技术以及报价三个方面确定了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2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3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聘任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国内财务报
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聘任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45 万元。议案表决情况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