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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 37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37 次会议,
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东航之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核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四、审核通过《关于注册新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五、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六、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七、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

    八、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十、审核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俊秀、邵祖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俊秀,男,58 岁,现任中国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郭先生
于 2007 年加入民航业,曾在山西财经学院、厦门大学工作,曾任本公司总法律
顾问。2007 年 4 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 2022 年 10 月起任中国东航
集团首席合规官。郭先生还担任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会长。郭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拥有法学博士学
位,拥有副教授职称和律师资格。

    邵祖敏,男,51 岁,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中国东航集团监事、审计
部总经理。邵先生于 1994 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航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和中国东航集团审计部常务副总经理。2020 年 7月起任本公司和中国东航集团审计部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监事。邵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高级审计师职称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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