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票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7)。本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中国东航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金控”)通过其
全资子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国控”)计划
自 2023 年 9 月 12 日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本公司
股份,中国东航集团、东航金控通过东航国控拟累积增持本公司 A 股、H 股
金额(即首次增持和本次增持计划合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上述增持主体将基于市场条件,在增持计
划期间内实施增持。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东航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73,605,052 股(含首次增
持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3302%;东航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东航国控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 H 股股份 16,394,000 股(含首次增持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0735%。增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71,300,610.28 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航集团(增持 A 股)和东航金控的全资子公司东航国控(增持 H 股)。
(二)首次增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比情况
在首次增持实施前,中国东航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8,706,805,967 股 A 股股
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航金控持有本公司 457,317,073 股 A 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航国控持有本公司 2,626,240,000 股 H 股股份,合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2.89%。
(三)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是否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巩固控股股东地位、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东航集团、东航金控通过东航国控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主体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符合一定市场条件下,以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 A 股和 H 股,拟累计增持A 股、H 股金额(即首次增持和本次增持计划合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东航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73,605,052 股(含首次增持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3302%;东航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航国控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16,394,000 股(含首次增持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0735%。增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71,300,610.28 元。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将在遵守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东航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8,780,411,019 股 A 股股
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航金控持有本公司 457,317,073 股 A 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航国控持有本公司 2,642,634,000 股 H 股股份,合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3.2960%。
四、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在增持期间,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