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3-0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3.86 亿元,母公司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例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 2022 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73.86 亿元,母公司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