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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5:中国东航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600115:中国东航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普通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召集,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副董事长李养民先生,董事唐兵先生、林万里先生,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董学博先生、孙铮先生、陆雄文先生,职工董事姜疆先生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先生,监事方照亚先生、周华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同意陆雄文先生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董学博不再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蔡洪平不再担任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

    2.同意孙铮担任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委员、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主席;邵瑞庆不再担任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委员、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主席。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对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395 亿元,
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林万里先生、姜疆先生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餐车和机供品资产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向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餐车、机供品资产的方案,转让资产共计人民币 12,341.16 万元(不含税);

    2.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采取统谈分签方式签署《东航食品受让公司餐车、机供品资产协议书》;

    3.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林万里先生、姜疆先生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中货航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
家经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90 亿元、80 亿元。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林万里先生、姜疆先生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东航物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运物流相关
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的议案》。

    1.同意调整公司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和 2022年度货运物
流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5 亿元、4.6 亿元;
    2.同意调整公司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和 2022年度货站业
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8 亿元、8.3 亿元。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绍勇先生、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林万里先生、姜疆先生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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