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6-04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历史情况
2016年1月12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部分已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已发行的海外人民币债券(债券代码为hk0000190410),在33亿元人民币额度内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窗口进行回购操作。
2016年3月21日,本公司下属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海外”)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向海外人民币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发布债券回购要约邀请,且决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关于修订海外人民币债券条款的特别议案》。
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要约邀请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进展情况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4月2日、4月14日、4月15日和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二、海外人民币债券回购实施结果
2016年4月27日,东航海外收到海外人民币债券持有人发出的有效回购要约,合计债券发行金额达人民币17.1873亿元。2016年4月29日,东航海外已完成上述金额海外人民币债券的回购。
东航海外将于2016年5月6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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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特别决议案授权,回购剩余发行在外的海外人民币债券。
本公司未来将根据剩余发行在外海外人民币债券的回购实施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