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2-03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飞机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1
月23日与空中客车公司(以下简称“空客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飞机出售协
议》,向空客公司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以下简称“出售飞机交易”)。
一、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交易概况
1、交易概述
2012年11月23日,公司与空客公司签订了《飞机出售协议》,向空客公司出
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
2、交易相对方
空客公司是世界上主要飞机制造商之一,总部位于法国图卢兹。本公司确认,
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空客公司及其各最终权益拥有人均
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3、交易标的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的标的为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
4、审议程序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例会审议批准,与会
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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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交易基本情况
1、飞机获得时间:上述18架飞机自2000年至2007年分批引进,使用平均年
限为8.2年。
2、账面价值:上述18架飞机2012年11月23日的飞机账面净值为15.35亿元人
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37%。
3、运力情况:上述18架飞机2011年的年可用吨公里(ATK)为123,837,516
吨公里,占2011年本公司全部ATK的0.66%。
4、主要航线: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均为支线飞机,目前都在执行国内
航线。
(三)协议条件
1、本公司向空客公司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所拥有的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
所有权;
2、于交付日,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无被抵押或附带优先权,或本公司
就该等抵押或优先权(如有)向空客公司提供相关解除文件;
3、出售协议项下的保证及陈述真实正确。
(四)协议金额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是由本公司和空客公司按公平原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参照
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交付时的账面价值确定。价格包括机身、随机发动机
以及随机配件。
(五)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所涉金额将由空客公司以美元现金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协
议生效后,空客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后支付全款。
(六)飞机交付状态
飞机按照中国民航(CAAC)现状交付。
(七)交付时间
上述18架飞机将于2014年至2016年分批交付于空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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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行出售飞机交易的理由及预期对公司的益处
不考虑本公司可能基于市场环境和机龄而对机队作出的调整,以本公司截至
2011年12月31日的可用吨公里(ATK)计算,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将使公司的运力
减少约0.66%。
本公司通过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进一步精简了公司的机队机型,
优化了公司的机队结构,有助于降低公司的单位运营成本。
本公司董事认为,出售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
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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