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5%,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肖亚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4,3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6%。以上股份均为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股份授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曹阳先生和肖亚军先生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曹阳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4%),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肖亚军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7%),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可减持股份数量总数将作相应的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曹阳 董事、监事、高 1,325,800 0.215% 其他方式取得:1,325,800 股
级管理人员
肖亚军 董事、监事、高 654,354 0.106% 其他方式取得:654,354 股
级管理人员
说明: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股份授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3/6 历次股权激励
曹阳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超过:331,400 股 ~ 按市场价 股份授予及资 个人资
331,400 股 0.054%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9/5 格 本公积转增股 金需求
超过:331,400 股 本所得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3/6 历次股权激励
肖亚军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超过:163,500 股 ~ 按市场价 股份授予及资 个人资
163,500 股 0.027%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9/5 格 本公积转增股 金需求
超过:163,500 股 本所得
注:1、上述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可减持股份数量总数将作相应的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
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曹阳先生和肖亚军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曹阳先生和肖亚军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本次减持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报备文件:
1、曹阳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肖亚军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