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名,董事藤井郭行先生和池田行广先生因境外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独立意见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一)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藤井郭行、芦德宝、曹阳、多田昌弘、池田行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同时也为满足精益生产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20年度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并筹集相应的建设资金不超过33,0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技改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技改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改投资设备的选定、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