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0-01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亿元,主要用于并购及生产经营,最高债权确定期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4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抵押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抵押权人)签署了《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020)进出银(甬最信抵)字第1-001号),以公司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抵押权人,该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亿元,主要用于并购及生产经营。
(一)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共涉及公司三处不动产权,具体如下:
1、不动产权之一
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8)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283374号
坐落: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景江路1508号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73,66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9,555.82平方米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0-011
2、不动产权之二
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7)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521898号
坐落: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上何村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10,45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267.03平方米
3、不动产权之三
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7)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525552号
坐落: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明光路1605号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29,989.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943.65平方米
(二)《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1、抵押及抵押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3亿元。
(2)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在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内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权。
2、抵押的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与“抵押权人”的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自在“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2)在“被担保债务”被全部清偿后的,“抵押人”可到本合同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0-011
3、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应在“抵押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三、特别说明
本次《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签订的总额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公司将视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不高于该额度的实际融资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就《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项下,签订了的《借款合同》(合同号:(2020)进出银(甬最信抵)字第1-001号),借款金额2.4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2月14 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0-011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
4、公司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