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019,7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17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芦德宝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池田修二和稻叶义幸、独立董事史
洪刚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藤井郭行因境外工作原因请假;3、董事会秘书肖亚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朱志荣先生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A股 168,904,773 99.9319 115,000 0.068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A股 148,511,360 99.9596 60,000 0.040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A股 168,904,773 99.9319 115,000 0.068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号 (%)
关于公司
1 2018年中 16,615,644 99.3126 115,000 0.6874 0 0.0000
期利润分
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18年度
2 日常关联 3,100,644 98.1016 60,000 1.8984 0 0.0000
交易的补
充议案
关于调整
公司独立
3 董事、董事16,615,644 99.3126 115,000 0.6874 0 0.0000
及监事津
贴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项~第3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在审议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时,关联股东: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龙、杨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和杨海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