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5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64%;预留限制性股票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36%。
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对公司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10271537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注册资本:425,347,649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7月11日
营业期限:1994年07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及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自由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构成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4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等,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构成如下: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设董事会秘书 1 名;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监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3、公司高管共 6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业绩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万元) 146,748.00 136,871.23 123,066.5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45,148.28 134,502.66 120,826.15
总资产(万元) 283,085.42 231,440.11 209,110.87
净资产(万元) 227,987.44 152,636.65 138,14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6,594.62 14,544.83 11,250.38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3 0.35
每股净资产(元) 5.36 3.91 3.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3 11.09 10.42
(%)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制定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实施了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2013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总数为1,000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分四期解锁,根据公司于 2017年 3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考核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 7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锁,解锁完成后,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17年3月全部实施完毕。
(二)公司于2015年实施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总数为1,355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其中首次授予1,275万股,预留授予80万股,分三期解锁,截至目前,尚有两期共计813万股未解除限售。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25,347,649股的2.5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64% ; 预留限制性股票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36%。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17年3月全部实施完毕。截止目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813万股尚未解除限售,加上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和,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9人,占公司2016年末全部职工人数的9.44%,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合计拟授予 合计占本激励计 合计占本激励
项目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划拟授予限制性 计划签署时总
(万股) 股票数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名)
1 芦德宝 董事长 25.00 2.27% 0.06%
2 朱志荣 总经理 25.00 2.27% 0.06%
3 曹阳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2.27% 0.06%
4 何灵敏 副总经理 25.00 2.27% 0.06%
5 许凯 副总经理 25.00 2.27% 0.06%
6 肖亚军 总经理助理、董事 25.00 2.27% 0.06%
会秘书、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