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非生产性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拟公开出售三处非生产性房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的资产产权明晰,实施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若出售导致关联
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拟出售资产价格、买方均尚未确定,故难以预计最终获得的收
益或损失,本次资产出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非生产性房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公开出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的人才公寓、宁波市江南路289号的国际汽车城和宁波市东方商务中心共三处非生产性房产。
公司将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三处房产进行评估,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出售房产。房产的出售价格将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且每处房产的成交总价不得低于该处房产评估价值的90%。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非生产性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开出售上述三处非生产性房产。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非生产性房产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次房产出售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标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若出售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目前,拟出售的房产尚未评估,其出售价格、买方均未确定,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房产一: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的人才公寓22套房产及11个车位,房产性质为住宅、车位。
1、公司于2011年8月取得22套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总面积
1,887.63平方米,房产原值16,142,251.48元,截止2016年10月
31日,账面净值12,449,711.03元;目前使用状态:公司部分中高端人才居住。
2、公司分别于2011年10、11月取得11个车位的房屋所有权证,总面积144.56平方米,车位原值575,389.98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账面净值443,769.06元;目前为空置状态。
房产二:公司位于宁波市江南路289号的国际汽车城3套房产,房产性质为商业、办公。公司于2007年9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总面积293.08平方米,房产原值2,330,303.05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账面净值1,404,007.38元;目前为空置状态。
房产三:公司位于宁波市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10层20套房产,房产性质为办公。公司于2009年8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总面积1,029.64平方米,房产原值8,995,583.27 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账面净值6,242,326.23元;目前为空置状态。
上述三处房产总面积3,354.91平方米,房产原值合计
28,043,527.78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账面净值合计
20,539,813.70元。全部房产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将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售房产进行评估。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非生产性房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因该交易标的尚未评估、买方和价格亦尚未确定,故难以预计交易最终获得的收益或损失,本次资产出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交易的风险及不确定
(一)若出售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将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三处房产进行评估,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出售房产。房产的出售价格将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且每处房产的成交总价不得低于该处房产评估价值的90%,交易是否最终达成具有不确定性。
(三)该事项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交易标的尚未进行评估,完成相应工作尚需一段时间,拟出售资产价格、买方均尚未确定,故难以预计最终获得的收益或损失,本次资产出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拟出售房产的相关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后续安排
公司将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非生产性房产的独立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