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5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广东东睦新材料签署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金额
25,290,000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为满足广东地区市场的需求,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
决议在广东省江门市购置不超过100亩土地,总价格不超过3,000万
元(不含税费)用于扩大生产,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土地购置
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
18。
2012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广东
省江门市蓬江区设立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
元,由公司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其中本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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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5月16日获得了江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蓬江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7月26日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竞得编号为江门市区JD2013-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
057。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8月4
日共同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440703-2013-000027,受让宗地编号为JD2013-10号地块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广东东睦
新材料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703-2013-
000027)(以下简称“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JD2013-10
号,宗地总面积72,845.7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61,527.10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蓬江区杜阮镇南北大道侧(土名
井根村骑龙山地段)。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JD2013-10号,宗地总面积
72,845.7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61,527.10平方米;出让
宗地坐落于蓬江区杜阮镇南北大道侧(土名井根村骑龙山地段);
2、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3、出让人同意在2013年8月19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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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条件按现状移交,相关移交
手续由蓬江区政府负责;
4、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按合同约
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25,290,00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411.03元;
6、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759万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
款;
7、受让人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向出让人一次性付清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8、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合同和
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
记;
9、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合同项下宗地的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