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5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金额
8,886,750元和42,036,750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时间为2013年8月5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无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宁
波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参与竞拍事
宜。
公司竞得该等地块使用权将用于“年产7,000吨高效节能粉末冶
金汽车关键零件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3-037。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22日共同签署了两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别受让宗地编号为鄞州工业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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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13号工业B地块和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编号分别
为3302122013A21155和3302122013A21156,出让人:宁波
市国土资源局,受让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3302122013A21155)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
业B地块,宗地总面积11,201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10,455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鄞州区姜山镇上何村。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3302122013A21156)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
业C、D地块,宗地总面积51,55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49,455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鄞州区首南街道高塘桥村、姜山镇上
何村。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浙江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三、合同主要条款
除在下列第2项、第6项~第7项、第10项~第13项中分别
列示了两份合同中的不同内容外,上述两份合同的其他条款内容完全
一样。上述两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受让人与当地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签订的《产业用地
投资建设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约束法律效力;
2、合同项下宗地:
(1)合同编号为3302122013A21155的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
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B地块,宗地总面积11,201平方米,其中
出让宗地面积为10,455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鄞州区姜山镇上何
村;
(2)合同编号为3302122013A21156的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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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工业园区13号工业C、D地块,宗地总面积51,550平方米,其
中出让宗地面积为49,455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鄞州区首南街道
高塘桥村、姜山镇上何村;
3、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产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
4、出让人同意在2013年11月15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
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为现状土地条件;
5、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工业伍拾年,自
2013年11月15日起算;如提前交地的按实际交地之日起算;
6、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1)合同编号为3302122013A21155的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8,886,75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
850元;
(2)合同编号为3302122013A21156的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