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2月1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 5 人,实际出席委员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工作已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9名,独立董事5名。本次换届,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名推荐了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白宝生、宋泠;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推荐了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汪辉文、张丽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成员相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祝社民、王晓铁、杜颖、李星国、戴璐。其中,独立董事祝社民、王晓铁已连续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杜颖、李星国、戴璐、杨文浩、吴绍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杨文浩、吴绍朋为新任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任职资格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能力和资格,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