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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北方稀土: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李雪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占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李雪峰先生、张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占成先生在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提名王昭明先生、白宝生先生、宋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
同意王昭明先生、白宝生先生、宋泠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王昭明先生、白宝生先生、宋泠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履行董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李雪峰先生、张莘先生、王占成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李雪峰先生、张莘先生、王占成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雪峰先生、张莘先生、王占成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李雪峰先生、张莘先生、王占成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刘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占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郝忠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刘义先生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占成先生在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郝忠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义先生、王占成先生、郝忠平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瞿业栋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刘见强先生、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泠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刘见强先生、廉华先生、宋泠女士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见强先生、廉华先生、宋泠女士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资格,同意刘见强先生、廉华先生、宋泠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宋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和条件,同意将宋泠女士作为财务总监候选人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刘义先生、王占成先生、郝忠平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刘义先生、王占成先生、郝忠平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昭明,1967 年 7 月出生,1984 年 1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
中共党员,审计师。199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包钢(集团)
公司办公厅秘书科秘书,业务主办,副处长,机关事务处处长;201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历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工
会代主席,副主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钢炼铁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党委书记,包钢(集团)公司离退管中心主任。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白宝生,1967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北方稀土销售部部长、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北方稀土证券部部长兼监事;2016年8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部长;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专员;2024年3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宋  泠,1977年1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毕业,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计划财务部驻计量处财务科科长,计划财务部驻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厂会计组组长;2017年4月至2023年6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主管、副部长;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
部长;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北方稀土监事。现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

      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见强,1982 年 11 月出生,2005 年 9 月参加工作,工程硕士,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历任内蒙古包
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商情部副部长,包钢(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办,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副经理,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挂职任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副旗长);2021 年 5 月起,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经理。

  廉  华,1975年11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工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7年12月至2020年2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炼铁厂炼铁一部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副经理兼工会代主席;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历任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2022年11月至今,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宋  泠,见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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