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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 沪市 北方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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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1: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600111: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通过《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通过《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通过《关于申请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贷款统借统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通过《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启动解散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郝润宝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张卫江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查,监事会提名苏德鑫先生、刘宓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监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苏德鑫先生、刘宓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 1、2、3、4、5、6、10、11、13、14、15、16、17、22项议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
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内控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苏德鑫先生简历

  苏德鑫,男,1978 年 8 月出生,2000 年 9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
员,本科硕士,高级会计师。

  2005 年以来,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成本管理部副部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成本管理处处长、成本预算管理处处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副部长、部长;2022 年 3 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宓女士简历

  刘宓,女,1979 年 9 月出生,2001 年 8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

  2008 年 8 月以来,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
务主办、业务主管,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计划财务部会计组主管;2017 年 6 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副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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