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 北方 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1—001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稀土)增资 3060 万元,用于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需求。飞达稀土其他股东将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飞达稀土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增资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达稀土“5000 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推动其尽快恢复生产,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飞达稀土增资 3060 万元,用于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需求。飞达稀土其他股东将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飞达稀土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飞达稀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 北方 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1—0016
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12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开发区
经营范围:稀土生产、加工、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34%股权,自然人王利平持有其 33.66%股权,张林静持有其 32.34%股权。
财务状况:飞达稀土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995.67 4012.15
净资产 878.81 887.9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08 -261.05
三、增资情况
2015 年,公司对内蒙古自治区内稀土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以市场准入、原料等作价取得飞达稀土 34%股权。2016 年,按照包头市九原区政府的规划要求,飞达稀土开始实施停产搬迁。2019 年,飞达稀土“5000 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核准,需在核准后两年内启动该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投资预算,该项目尚存资金缺口 7881.02 万元,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完成,飞达稀土提出由各股东同比例增资 9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资 3060 万元。增资完成后,飞达稀土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 北方 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1—0016
四、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飞达稀土增资,有利于加快其“5000 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并恢复生产,能够扩大公司稀土产品加工能力,为公司做大做强做优主业提供助力,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