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46,956,51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9,999,978.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9,455,679.90 元。
2020 年 11 月 26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证监许 可[2021]3704 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 发行
340,000,0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71,698.1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628,301.88 元。2022 年 2 月 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开
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状态 12 月 5 日账户
余额(元)
诺德投资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272920197062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1
诺德投资股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1201000337595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司城东支行
诺德投资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243001040044583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诺德投资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059061958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诺德投资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130100100149227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司后海支行
诺德投资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6950000003934984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前海分行
青海诺德新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材料有限公 司城东支行 0301201000344976 本次注销 9,601,913.16
司
青海诺德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材料有限公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营 105059450809 已注销 -
司 业部
青海诺德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272920199341
材料有限公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4 已注销 -
司
青海电子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产业发展 司西宁市城东支行营 105059453935 已注销 -
有限公司 业部
注:除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0301201000344976专户外,其余账户已经注销,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
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2年 12月实际提取 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9,601,913.16 元,系公司预留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等款项。考虑到该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5日将“年产 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的前述募集资金 9,601,913.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就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 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5 月 6 日,公司、
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年 12月 6日,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开
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状态 12 月 6 日账
户余额
(元)
诺德新材料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2729202178552 正常 63,186.39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130100100192170 正常 138,287.59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后海支行
诺德新材料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66144013004850137 正常 679,210.32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天安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产业发展有限 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 28010001040025922 正常 3,275.76
公司 行
青海电子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业发展有限 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 105063586416 正常 1,000.26
公司 发区支行
青海电子材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业发展有限 司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3005313051 正常 0.00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