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0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1.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0.94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10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后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12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8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8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10.54 元/股、最低价为 10.5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28,199.00 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1,737,268,61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236,116.90 元(含税)。公司 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新增股份 6,534,412 股,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43,803,0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 183,300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743,619,727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 0.05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4,268,459.67 元(含税)。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3)。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7 日,除权(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自本次利润分配除权(息)日 2022 年 7 月 8 日
起,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94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为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743,619,727×0.0598)÷1,743,803,027≈0.0598 元(含税)。
由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00-0.0598) +0]/(1+0)≈10.94 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