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1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2022
年 5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陈立志先生(董事长)、许松青先生(副董事长)、李钢先生、孙志芳先生
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陈友春先生、肖晓兰女士
(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陈友春先生(主任委员)、陈立志先生、肖晓兰女士
战略委员会:陈立志先生(主任委员)、许松青先生、陈友春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蔡明星先生(主任委员)、许松青先生、陈友春先生
三、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赵周南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家雄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陈柯旭先生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许松青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女士
财务总监:王丽雯女士
常务副总经理:陈郁弼先生
副总经理:周启伦先生、王寒朵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程楚楚女士、关月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36 个月内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王寒朵女士、程楚楚女士、关月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中王寒朵女士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
附件:简历
陈立志,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清华五道口在职 EMBA。现担任诺德控股集团董事长,并任政协青海省第十二届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立志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许松青,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 EMBA,曾任深圳市安联讯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主要担任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许松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钢,男,1959 年生,中国国籍,金融学博士,曾参与中国平安早期创业及生命人寿保险创建,曾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中华 A 和深中华 B(股票代码:000017、200017)董事长;现主要担任中国保险康养产业联盟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李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孙志芳,男,1960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本
科毕业、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人民法院法官(高级四级)、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厦门市大型国有企业首席法务官,深圳诺德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孙志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6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蔡明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经就职于湖北省鄂州市巾被总厂,深圳原金鹏、光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明鑫税务师事务所,中和正信(后并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现任职于深圳明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明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友春,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及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于 2006 年加入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曾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鑫荣懋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友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肖晓兰,女,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营业部副总经理、吉林省大管家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沣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晓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赵周南,男,1972 年生,香港居民,MBA,曾任职清远华冠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华夏置业有限公司,广东中融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中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周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家雄,男,1995 年生,中国国籍,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曾任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陈家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陈柯旭,男,1994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经理,现任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陈柯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寒朵,女,1987 年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11 年 12月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东莞方达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现任西藏诺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寒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6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