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金额:3450万元人民币
●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94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2年12月24日,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英华)与中国银行博罗分行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在惠州市签订担保协议,为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简称联合铜箔)向中国银行博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中科英华于200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三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详见12月25日公司临2002-041公告)。本次担保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66.83%的股份),注册资本:1480万元美元,注册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研制、生产、销售(80%外销、20%内销)。截止200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972.06万元,净资产12300.01万元,净利润为223.38万元。(未经审计)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88.99万美元 66.83%
(澳门)三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5 万美元 9.12%
国投高科技创业公司 120.91万美元 8.17%
LeadPowerCo,.Ltd 99.60万美元 6.73%
(香港)华臖贸易公司 75.5 万美元 5.10%
自洁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0 万美元 4.0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中科英华于200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认为由于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且该公司的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将成为本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而且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很好,发展前景广阔,且资信状况良好,因此我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太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945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协议
2、贷款协议
3、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4、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6日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顾明怀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拟变更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的议案:
一 、股权整合事项
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技术有限公司4918万股股权 本公司出资7878万元,持有其98.48%的股份 分别转让给长春中科英华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278万股,转让给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40万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转让后,本公司还持有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技术有限公司2960万股,持有其37%的股份。
二 、股权整合目的
由于本公司已由单一的生产型企业逐步向投资控股型企业转变,为了进一步理顺公司的生产、销售体系,公司拟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按其性质进行重新整合。
三 、股权整合情况说明
1、销售系统的整合
本公司已于2002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销售系统的对外投资控股公司的股权整合 详见公司临2002-037公告
2、生产系统的整合
本公司已于2002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已对公司部分生产系统的对外投资控股公司的股权进行了整合 详见公司临2002-041公告 ,同时明确了公司将以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及联合铜箔 惠州 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生产系统的基地,并以这两个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据产业相关性和地域相关性整合相关的产业关系,理顺产业资源的管理关系的发展思路。因此本次将本公司持有的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技术有限公司4918万股股权分别转让给长春中科英华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278万股,转让给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640万股,使长春热缩变为上述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 长春中科英华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四 由于受让公司均为本公司绝对控股企业,因此本次股权变更未对本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