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9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3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77)。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78)。
(二)截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102,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34%。回购最高价为人民币9.6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1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02,084,051.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70)。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经公司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例(%) 例(%)
有限售条件
513,002,538 13.77 513,002,538 13.7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3,211,356,772 86.23 3,211,356,772 86.23
流通股
其中:回购专
- - 22,102,002 0.5934
用账户
总股本 3,724,359,310 100 3,724,359,31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22,102,002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预定用途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