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事务所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A座12层, 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相关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
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13 人次。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旺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存君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4.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市场定价等因素。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认为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3.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
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