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公司预定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7,351,245.68 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拟以 2022 年年末总股本 1,946,915,121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787,660.48 元,2022 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7%。2022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351,245.6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787,660.4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10.07%,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农业行业,农业行业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随着农业需求侧趋势表现为总量增长放缓、对品质要求的提升,食品安全得到广泛关注,未来国家粮食安全需要生产能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新型农业主体。随着农业生产成本的不断增加,对农业科技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必将使农业产业走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公司精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持续深化产业升级,加快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拥有丰富土地资源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集约化经营程度高,农业基础设施齐全,产业布局合理,增量土地资源前景可期,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一直以来,公司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己任,在持续做强做大农业主业,围绕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拳头产业,做出品牌,做出影响力,产业发展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 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3,639,204,399.96 3,332,692,529.72 3,132,066,911.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77,351,245.68 71,811,499.34 -852,470,250.85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46,441,596.50 35,792,350.24 -578,894,008.66
润
2. 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始终注重投入产出和效益提升,加大了在产业结构升级、项目建设、科技支撑、增量拓展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并将在未来持续进行投入。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性投入和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投入,为公司预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为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即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确保顺利实现预定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产业结构升级、项目建设、科技支撑、增量拓展等方面的投入,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经营、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