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公司预定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11,499.3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866,068.5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86,606.8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06,788,827.76元,减去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587,
619.63 元 。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249,868,289.44元。
本次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6,915,1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87,660.48 元 , 占 公 司 2021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1,811,499.34元的10.84%,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1,811,499.3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49,868,289.4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787,660.4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10.84%,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特点
农业行业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和农业装备升级,精准农业和数字农业成为全球农业的发展趋势,农业供给侧已进入以科技支撑为重要前提的规模化经营阶段,资源趋紧的现实也倒逼农业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随着产业链不断升级和消费者群体结构的变化,农业需求侧表现为总量增长、结构升级、缺口扩大,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增长加快。
近年来,公司始终注重投入产出和效益提升,在经营模式创新、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科技支撑、增量拓展等方面进行中长期布局,并将在未来持续进行投入。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性投入和流动资金投入,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截至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66,068.53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86,606.8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49,868,289.44元。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做强做大农业主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拳头产业发展;持续发挥优势拓展增量,流转优质土地增加可支配资源;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延伸产业链,布局中药材、制种等具有前瞻性的新产业。
2.公司在持续夯实农业基础,加快嫁接农业科技,全面推行农机具智慧化无人化改造,增加无人机作业面积,持续开展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等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保持对科技研发及技术推广的较高投入,以提升农业发展的长期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综上,公司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2022年发展所需资金支出较大。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公司预定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经营、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