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股票代码:600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 1775 弄 1 号 4 楼 402I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 439 号 1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路桥”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 指 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让方
转让方 指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指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关于重庆路桥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3、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5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960 万元整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 1775 弄 1 号 4
楼 402I 室
6、营业期限: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6 年 12 月 14 日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8G618B
10、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 439 号 14 号楼
11、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职务
地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
李亚军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无 人、执行董
事兼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价值投资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9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92%。
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路桥 9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2%。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8 日
(一)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重庆路桥 92,000,000 股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其附属权益。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18 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76,5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陆佰伍拾陆万元整)。
2.2 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前(含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人民币 476,5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陆佰伍拾陆万元整)。
(三)股份交割
3.1 甲方收到本协议第 2.1 条约定的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后的 5 个交易日
内,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
3.2 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 3 个交易日内,甲乙双
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3.3 乙方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为标的股份转让的交割日。乙方自交割日起拥有标的股份权益,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自交割日起由乙方享有。
(四)损益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期间,标的股份所对应的的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五)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主体各自承担。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成立并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拟协议转让的 92,000,000 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转让过户登记前转让方需先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重庆路桥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李亚军
2021 年 12 月 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 9 号
10-1
股票简称 重庆路桥 股票代码 60010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临港新片区秋山路 1775 弄 1
号 4 楼 402I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有□
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