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财务部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等。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38,308,376.74 7,370,734,907.12
负债总额 4,243,928,401.08 4,322,867,394.01
资产净额 3,194,379,975.66 3,047,867,513.11
2021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785,096,085.77 1,030,314,085.94
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 57.06%,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占公司 2021 年期末货币资金的 7.66%。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并在严格风险控制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9,664.30 7,025.00 34.27 2,639.30
2 保本浮动收益 7,000.00 7,000.00 189.46 0
合计 16,664.30 14,025.00 223.73 2,639.3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0,89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4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5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639.3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360.70
总理财额度 10,000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