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债券代码: 110058 债券简称: 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 190058 转股简称: 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45,552,317.87 元 (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共 为
21,637,709.18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555,231.7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72,037,887.47 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配 2018 年度股利186,841,900.5 元,加上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740,150 元,加上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517,650元,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28,450,873.05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5,447,4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135,0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98,74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3.3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目前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使用。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针对公司分红比例较高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高的情形,我们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规划、股东意愿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