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债券代码: 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 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6,896,247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36.6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永鼎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908,94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8,000,000 股
5%以上第一大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456,896,247 36.69%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取 得 :
股东
54,108,367 股
其他方式取得:334,787,880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40,400 股
莫林弟 511,056 0.04%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70,65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456,896,247 36.69% 莫林弟为永鼎集团董事长,
持有其 89.725%股份
第一组 莫林弟 511,056 0.04% 莫林弟为永鼎集团董事长,
持有其 89.725%股份
合计 457,407,303 36.7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永鼎集团 18,570,180 4.87% 2010/11/29~ 16.606-17.62 不适用
有限公司 2010/12/8
注:1、上述减持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 380,954,646 股计算。
2、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永鼎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05),因市场情况等因素,永鼎集团在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永鼎集团 不超过:24,908,948 股 不超过:2% 2020/2/3~2020/7/3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发行股 自身资金需求
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份购买资产取得以
过:24,908,948 股 及发行上市后以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股权分
置改革等方式取得
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永鼎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永鼎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4,108,367 股)自该部分股份上
市之日(2015 年 8 月 7 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上市流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永鼎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永鼎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永鼎集团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永鼎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