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08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02,800 202,800 2019 年 10 月 25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共 3 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0.2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9-08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19-085)。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
2019-089),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
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上述规定,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 202,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共计 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2,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7,135,05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8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
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37,850 -202,800 7,135,0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38,274,820 0 1,238,274,820
股份合计 1,245,612,670 -202,800 1,245,409,87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永鼎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