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6-05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特别重大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和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电气”)的联合体中标孟加拉库尔纳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
本次中标金额为USD298,085,585.85+ BDT 510,342,482.00(折合约
为USD304,628,438.18),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2.55亿元,相对于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本次中标金额特别重大永鼎泰富和哈尔滨电气组成的联合体尚未与业主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及签订时间还存在不确定性
2016年8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接到孟加拉业主BangladeshPower DevelopmentBoard(孟加拉国家电力发展局)中标通知书,永鼎泰富和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电气”)组成的联合体中标“Engineering,Design,Manufacturing,Inspection,Supply, Installation,Erection, Testing&Commissioning ofKhulna 200-300 MW Combined Cycle (Dual Fuel) Power Plant Project onturnkey basis including 2 (two) years warranty period.孟加拉国khulna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中标金额为USD298,085,585.85+BDT 510,342,482.00(折合约为USD 304,628,438.18)。工作范围:总承包承建一个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发电厂,包括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和运行交付等的EPC交钥匙总承包。联合体中,永鼎泰富全权负责该项目,哈尔滨电气提供市场和技术服务支持,按中标金额1%收取服务费。
主要商务条款(如:合同生效条件,工期,质保期,质保金,付款方式,资
金来源之类):
1.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生效:
a)联合体已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
b)双方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c)买方信贷的融资贷款协议签订;
d)联合体商收到信用证;
e)联合体已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
f)业主已向联合体中的永鼎泰富足额支付EPC合同15%的预付款;
2.工期:900天(其中单循环发电540天)
3.质保期:2年
4.质保金:EPC合同金额10%
5.付款方式:预付款15%+即期信用证项下交单收65%+ 竣工通过收10%+质保
期满收10%
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5%+ 85%中国金融机构贷款(主权担保项下买方信贷)
联合体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将按照业主的相关要求积极与业主就签署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工作进行协商,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及签订时间还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