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7 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669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用公司回购股份向特定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926,000 股,
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基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是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为基数,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减少,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化。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原则,相应调整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十届十一次董事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3,006,890.12 元。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 2,305,817,807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
93,488,760 股,以 2,212,329,047 股流通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共分配 37,609,593.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 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因回购账户注销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变化等,公司亦拟维持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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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
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减少 40,926,000 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化,扣减库存股 52,562,760 股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基数变为 2,253,255,047 股。
依据上述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基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原则,相应调整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37,609,593.80÷(2,305,817,807-52,562,760)≈0.01669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01669×(2,305,817,807-52,562,760)≈37,606,826.73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公司总股本为2,305,817,807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 52,562,760 股,以 2,253,255,04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69 元(含税),共分配 37,606,826.73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 30.85%。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