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留存收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642,894.4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9,464,289.44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178,604.97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031,193,324.48元,减去2018年已分配2017年现金红利16,208,948.8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162,980.60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4,178,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97,253,69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1,432,67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2018年度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定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原因
(一)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
每10股 每10股派 每10股 报表中归属于 中归属于上
分红 送红股 息数(元) 转增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上市公司普通 市公司普通
年度 数(股)(含税) (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股股东的净
润 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0 0.50 3 16,208,948.85 101,781,013.51 15.93
2017年 0 0.50 0 16,208,948.85 98,103,612.95 16.52
2016年 0 0.50 0 16,208,948.85 83,539,122.56 19.40
(二)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说明
公司2018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6,208,948.85元,占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5.93%(低于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公司主营业务电力和自来水生产销售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基础产业,项目一次性投资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电、水网络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具有周期性,目前公司正处于电、水网络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投资需求量大。
2.随着遂宁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客户对电、水要素保障和优质服
3.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公司必须主动作为,积极适应电改,接收用户资产,拓展市场空间,以保持公司在供区内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4.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升级改造电、水网络,拓展新增供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三、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效果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如下项目:
(一)投资9,518万元,用于新建110kV金家沟输变电工程。
(二)启动“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2亿元,2019年预计投资6,600万元。
(三)投资5,725.96万元,用于改造110kV遂南变电站间隔,实施5座35kV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110kV线路1条,新建10kV线路10条,改造10kV线路13条,新建、更换部分线路智能分界开关、线路分支箱等。
(四)投资4,309.25万元,用于龙凤、三星、过军渡等发电站设施设备升级、推进发电厂无人值班设备改造和黄连沱低坝及两岸护岸堤改造等。
(五)投资13,224.51万元,用于船山区29个村、安居区109个村10kV及以下农网改造和低电压改造等。
(六)投资6,165.65万元,用于用户资产接收和弃管小区改造等。
条,改造DN100以上自来水管道29条,新建自来水供水加压站1座,实施自来水厂扩能改造等。
(八)投资2,524.15万元,用于继续开发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公司办公软件系统,实施水、电、气计量装置“三表合一”改造,购置部分生产设备、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和生产车辆等。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预计2019年公司遂宁供区内售电量将增长6.06%(达到23亿千瓦时),售水量增长5.23%(达到4,000万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