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 2012-2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与唐和林、四川省美宁实业集团食品
有限公司、周菊兰(上述三方简称“出让方”)签订了《四川省美宁
实业集团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出让方拟将其
合计持有的四川省美宁实业集团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
林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受让方: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唐和林
四川省美宁实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周菊兰
(二)目标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美宁实业集团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和林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900000019255
住所:遂宁市开善东路 228 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供应。(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
营)销售:供水设备及配件。
(三)转让标的
出让方合计持有的兰林公司 100%股权。
(四)转让价格的确定
本协议签订后,由本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价
值予以审计、评估(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据评估结果,
各方协商确定最终股权转让成交价款。
(五)不视为违约约定
1、因本公司未能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导致本次
股权转让无法实现;
2、各方未能就股权转让价值达成一致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实
现。
(六)其他
兰林公司现有员工全部由出让方安置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目前与出让方签订的是《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有关合
作具体事宜需进一步磋商,由各方按规定程序审批批准后形成正式协
议,并报国家有权机关审批批准后实施。故本次股权转让尚存在不确
定性,具体情况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
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四川省美宁实业集团兰林自来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框架协议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