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6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韩泳江先生、卓宇云先生、温新利先生、吕希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3-029)。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韩泳江先生:1968 年 10 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物理化
学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曾任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核集团上海联络部主任,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核集团(上海)市场开发部主任、中核(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韩泳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卓宇云先生,1970 年 10 月生人,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
现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曾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织负责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卓宇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温新利先生:1966 年 9 月生人,中共党员,硕士,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
专业,正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总会计师、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温新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希强先生,1977 年 8 月生人,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硕士,现任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与信息化部副主任。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副组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中核集团科技质量与信息化部副主任(挂职)。
吕希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化成先生,1963 年生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职。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曾先后获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诸多奖项。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咨询工作。曾任中国外运、华泰证券、云南白药、中盐集团、易方达基金、华夏银行、长城证券等多家公司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现兼任万华化学、中信银行独立董事。
王化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志勤女士,1970 年 10 月生人,九三学社社员,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2020
年 2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职。现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理事、产品注册评审专家、内控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曾任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法律部干部,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产品评审委员会外部专家,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评审专家。
侯志勤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汉虹先生,1957 年 3 月生人,党员,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动力系,高级工程师。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职。曾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院长,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资委专职外部董事。
孙汉虹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