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于2018年12月28日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签署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清华控股拟向中核资本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共计763,310,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涉及股份转让的<合作框架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55号)。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拟争取在《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的10日内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配合中核资本及其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的尽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清华控股和中核资本尚未签署涉及本次股份转让的正式协议。
交易双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上述事项的相关工作,并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由清华控股与中核资本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多项审批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