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5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大厦 6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84,796,8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3.6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张龙董事、谢康独立董
事、杨德明独立董事因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苑欣监事因出差请假;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出席 4 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吴宏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61,126 99.9019 2,535,762 0.0981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61,126 99.9019 2,535,762 0.0981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61,126 99.9019 2,535,762 0.0981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61,126 99.9019 2,535,762 0.0981 0 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45,826 99.9013 2,551,062 0.0987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61,126 99.9019 2,535,762 0.0981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582,261,126 99.9019 2,535,762 0.0981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 19,030,705 88.18 2,551,062 11.82 0 0.00
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 19,046,005 88.25 2,535,762 11.75 0 0.00
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 19,046,005 88.25 2,535,762 11.75 0 0.00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波、简璐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数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部议案均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