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1-066 号
企业债券简称: 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人调整为 197 人
● 授予价格:由 3.99 元/股调整为 3.82 元/股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广州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自 2021 年 4 月 7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期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一封匿名反馈意见的信件,监事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关于同意广州发展集
团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21〕59 号),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事项。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一)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一名激励对象配偶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原则,该激励对象自愿退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人调整为 197人。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激励授予对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197 人) 27,259,986 100% 0.9999%
合计 27,259,986 100% 0.9999%
(二)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除权(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3.99 元/股-0.17 元/股=3.82 元/股(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3.99 元/
股调整为 3.82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根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202 人调整为 197 人,授予价格由 3.99 元/股调
整为 3.82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是由于五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实施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州发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等确定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发展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