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7 月 14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 1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8)。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主动辞职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 10 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230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