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 年 3 月注册成
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中准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 80 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 1,100 人,其中合伙人 50
人,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 2020 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 名,其中超
过 20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4 亿元,总计
为 1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 3,561.55 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1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 家)、商务服务
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 134.6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历年来在执业中未发生因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2018 2019 2020 备注
行政 责令改 警示函 3 警示函 1 (1)2018 年 9 月 20 日北京品今资
监管 正 1 次 次 次 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国证
措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5 号《关
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注册会计师臧德盛、张晓
雪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
(2)2019 年 2 月 11 日北京嘉寓门
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 号《关
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健、王霞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2019 年 10 月 24 日哈尔滨工
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9〕27 号《关于对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计师赵德权、徐运生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4)2019 年 11 月 27 日上海龙韵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资
金占用专项审核项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9〕180 号《关于
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
(5)2020 年 12 月 14 日,由于在北
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准审字
〔2020〕1136 号)和北京休恩博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审
计项目(中准审字〔2020〕1134 号)
执业中存在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会计师王健、王霞、田雍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自律
监管 0 0 0 ——
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 年
开始在中准执业,2004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过 2019 年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拥有 25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刘飞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1年
开始在中准执业,2020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 7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2003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 12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没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情况
由于公司 2020 年度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规模增加,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年报审计费用由 2020 年度
40 万元调增至 2021 年度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由 2020 年度 18 万元
调增至 2021 年度 25 万元。
二、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准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具有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能够胜任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准是一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准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准是一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