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95 股票简称:哈高科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哈高科
股票代码:60009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 2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0 层
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
一致行动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 2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2 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哈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哈高科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哈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部分,涉及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拟认购哈高科向其定向发行的新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上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6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22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2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37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38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41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44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45
第十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46
第十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48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68
收购人声明 ...... 69
一致行动人声明 ...... 70
财务顾问声明 ...... 72
法律顾问声明 ...... 7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74
收购报告书附表 ...... 7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哈高科/上市公司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 指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集团 指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控股 指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国网英大 指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湖中宝 指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和信 指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华升集团 指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华升股份 指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电广传媒 指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钢研科技 指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医药 指 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国投 指 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黄浦投资 指 上海黄浦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 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矿冶 指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仁亨 指 深圳市仁亨投资有限公司
湖大资产 指 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嘉华 指 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投资 指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标的公司/目 指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标公司
新湖控股、国网英大、新湖中宝、山西和信、华升股份、华
交易对方 指 升集团、电广传媒、钢研科技、大唐医药、可克达拉国投、
黄浦投资、中国长城、长沙矿冶、深圳仁亨、湖大资产、湖
南嘉华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各自所持湘财证券的全部股份,合计占湘财证券
99.7273%的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哈高科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湘财证券
99.7273%的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本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湘财证券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 指 99.7273%的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组 募集配套资金
配套融资、募集配套资金 指 本次交易中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本报告书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对价股份 指 上市公司为支付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部分对价而向交易对
方所发行的股份
定价基准日 指 哈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交易对方向哈高科交付标的资产并完成过户登记的日期。自
资产交割日 指 该日起,标的资产之上的所有者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全
部转由哈高科享有及承担
过渡期 指 从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重组报告书 指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重组报告书董事会 指 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为审议本次
重组报告书(草案)而首次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审计基准日 指 2019 年 10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注 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1、新湖控股
公司名称: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 2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宏伟
注册资本: 415,38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3626832B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实业投资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木材、机械设备、煤炭(无储存)、焦炭、
百货、办公自动化设备、橡胶、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饲料、
经营范围: 矿产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原料
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
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00 年 10 月 31 日至长期
出资人: 新湖集团(持股 52%);新湖中宝(持股 48%)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0 层
邮编: 310007
通讯方式: 0571-81022069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新湖中宝
公司名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注册资本: 859,934.353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41287T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
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