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23,910.58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9,310,894.42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263,56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51,372.0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