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本报告期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份预案。
2、本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在实
施中。《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内容: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69,748,501.35元。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35号、2024-039号。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名城 600094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名城B 90094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燕琦 迟志强
电话 021-62470088 021-624700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
东银中心B栋29楼 东银中心B栋29楼
电子信箱 zhangyanqi@greattown.cn chizhiqiang@greattown.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4,093,064,423.97 25,326,101,115.43 -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676,239,586.06 12,529,103,704.31 1.1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232,346,696.00 5,224,200,869.93 -7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5,472,382.95 283,936,780.66 -48.7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3,691,761.12 291,344,589.21 -50.6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7,103,612.40 1,243,299,118.32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5 2.28 减少1.1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26 0.1221 -48.7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26 0.1221 -48.73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59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例(%)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9.52 235,587,483 0 质押 119,798,179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92 220,714,616 0 无 0
俞丽 境外自然 6.93 171,457,717 0 无 0
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其他 6.07 150,375,012 0 无 0
户
陈华云 境外自然 5.08 125,842,450 0 无 0
人
俞锦 境外自然 5.00 123,766,253 0 质押 99,500,000
人
俞培明 境内自然 4.04 100,000,000 0 无 0
人
俞凯 境外自然 2.02 50,000,000 0 无 0
人
福州驰恒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83 45,356,200 0 无 0
有法人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境外法人 1.74 43,137,485 0 无 0
LIMITED-ACCOUNT CLIENT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俞培俤先生系公司实际控股人。陈华云女士、俞锦先
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俞培明先生分别系俞培俤先生
的配偶、儿子、女儿、儿子、兄弟。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