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2,551,310.40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17,542,145.77 元;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897,854.49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189,785.45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47,656,293.43元,2023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903,364,362.47 元。
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调整中,公司经营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继续安全经营,经综合权衡,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沟通推进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本次年度报告期间暂不能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待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择机启动现金分红方案,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3年审计后净利润的 30%,即 6700 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