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名城 600094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名城B 90094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燕琦 迟志强
电话 021-62470088 021-624700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
东银中心B栋29楼 东银中心B栋29楼
电子信箱 zhangyanqi@greattown.cn chizhiqiang@greattown.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2,598,173,908.58 34,628,645,885.54 -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95,345,457.18 12,310,534,403.48 2.3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224,200,869.93 2,053,203,748.35 15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936,780.66 27,748,004.21 92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91,344,589.21 21,465,761.21 1,257.2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3,299,118.32 116,109,901.97 97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22 增加2.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21 0.0112 99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21 0.0112 990.18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0,12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
例(%) 数量 件的股 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52 235,587,483 0 质 119,798,179
押
俞丽 境外自然人 6.93 171,457,717 0 无 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6.07 150,375,012 0 无 0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陈华云 境外自然人 5.08 125,842,450 0 无 0
俞锦 境外自然人 5.00 123,766,253 0 质 97,500,000
押
俞培明 境内自然人 4.04 100,000,000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56 88,199,232 0 无 0
俞凯 境外自然人 2.02 50,000,000 0 无 0
福州驰恒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5 45,908,200 0 无 0
HAITONGINTERNATIONALSECURIT
IESCOMPANYLIMITED-ACCOUNTCL 境外法人 1.82 45,127,585 0 无 0
IENT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俞培俤先生系公司实际控股人。陈华云女士、
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俞培明先生分
别系俞培俤先生的配偶、儿子、女儿、儿子、兄
弟。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 名城债 175481 2020-12-01 2023-12-01 12.371 7.50
(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0.12 63.2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22 0.6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局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