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70,958,318.66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173,874,861.25 元;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4,370,458.67 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9,437,045.87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62,755,425.57元,2022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847,688,838.37 元。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
例 计 算 。 鉴 于 公 司 2022 年 度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支 付 现 金
472,349,775.06 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股份,该金额视同 2022年度现金分红。
二、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基于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以及为经营发展需要主营业务拓展存在重大资金支出计划,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同时,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22 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拟定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局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和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而做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提出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