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1-08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届满,现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 12 个
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
年 2 月 12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共赢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31,87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计划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
利益,2021 年 12 月 8 日,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予以展期。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八
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
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