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093 沪市 退市易见


首页 公告 禾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禾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5-19

股票代码:600093      股票简称:禾嘉股份          编号:2012-010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浩先生主持,应参

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8 人,独立董事姜玉梅女士因病请假未出席。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

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宋浩、樊平、夏朝铭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宋银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

第一、二、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银立先生简历:

宋银立,男,现年47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已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1988 年~2000年 开封高压阀门厂工程师、副处长、主任;2000

年~2004年8月 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高工、副总经理;2004年5

月~今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

分会秘书长;2012年4月起担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宋银立为四川禾嘉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宋银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为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